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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这几个扣除份额请紧记!

时间: 2024-06-14 11:33:35 |   作者: 海报

  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简直每家企业都会触及,但这些费用的税前扣除你都了解吗?今日e企君就和我们聊一下。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开销,一概不得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四十四条规则:产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开销,除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还有规则外,不超越当年出售(经营)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部分,准予在今后交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化妆品制作或出售、医药制作和饮料制作(不含酒类制作)企业产生的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开销,不超越当年出售(经营)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部分,准予在今后交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产生的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可按实践产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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