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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焦作万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或许会被强制实行的提示性公告时间: 2024-07-16 17:51:50 | 作者: 书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1. 持有本公司股份170,513,1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份额14.30%)的公司5%以上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出资办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泰安成”)因被法院强制实行,存在被迫减持危险,方案自减持期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0月9日内以会集竞价和大宗交易方法被迫减持本公司股份35,765,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份额 3.00%);其间,经过会集竞价方法减持 11,92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经过大宗交易方法减持23,84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2. 和泰安成不属于公司操控股权的人或实践操控人,本次司法强制实行不会对公司的办理结构和运营状况影响。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实行裁定书》和《协助实行通知书》,得悉和泰安成告贷合同纠纷实行一案被请求实行人请求强制实行。详细状况如下:
股东称号 是否为操控股权的人或榜首大股东及其共同行动听 被强制实行股份来历 被强制实行数量(股) 被强制实行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份额
和泰安成持有公司股份170,513,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0%;和泰安成所持公司股份已于2023年10月被悉数司法冻住和轮候冻住,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和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表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榜首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和《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榜首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本次强制实行未违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办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标准股份减持行为的监督办理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则。
请求实行人因被实行人和泰安成未实行收效法令文件确认的法令责任,实行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对和泰安成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变价。
2、强制实行的数量及份额:变卖被实行人和泰安成持有本公司 35,765,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其间,经过会集竞价方法减持11,92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经过大宗交易方法减持23,84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4、强制实行期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0月9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令和法规、标准性文件规则不得进行减持的时刻在外
本次强制实行主体和泰安成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则的景象。
本次强制实行系司法机关的职权行为,不触及和泰安成前期发表的意向、许诺事项。
1、本次减持是司法强制实行导致的,股份变化时刻及价格均存在不确认性,实践变化状况以终究法院实行为准。
2、和泰安成不属于公司的操控股权的人或实践操控人,本次股份变化的施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运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散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重视和泰安成股份被迫减持状况,并依照有关规则法令法规的规则及时实行信息揭露发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