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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4-08-16 14:38:15 |   作者: 静电保护膜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46,062,6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是做无人机业务和新材料业务两大业务板块,其中:无人机业务大致上可以分为整机产品营销售卖、任务载荷及配套设备、应用服务和先进无人机技术预研;新材料业务分为电容器聚丙薄膜、功能聚酯薄膜、光学膜、锂离子电池隔膜四大业务板块。

  公司营业范围:航空、航天器及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维修、销售,电容器用薄膜、光学级聚酯薄膜、太阳能电池背材膜、包装膜、电容器制造、销售,航空、航天器及设备技术咨询服务,设备租赁,计算机软件的设计、研发、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自有房产及设备租赁,从事进出口业务。

  公司无人机主业涵括大中型无人机及其机载任务设备(含武器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试验、销售、服务等,以及面向用户更好的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无人机相关飞行服务、租赁托管、数据处理、模拟训练、维护维修等服务,开展无人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开展无人机卫星通信及空地立体应用服务,并按照每个用户要求提供生产线/实验室/飞行基地/维修基地等建设方案咨询及设计服务,可以面向国际、国内的军事和民用领域用户更好的提供整机产品及多元化服务。目前经营方式为整机产品营销售卖、多元化应用服务、先进无人机技术预研。

  彩虹系列无人机型谱是目前国内无人机产品型谱最全的,成熟产品有彩虹-3中空多用途无人机系统、彩虹-4中空长航时无人机、彩虹-5中高空长航时无人机、彩虹-804D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等,大部分取得出口立项批复并远销海外,整机出口数量及金额在国内领先。

  公司瞄准察打一体无人机领域,结合整机研发同步研制射手系列空地导弹配装彩虹无人机,已形成彩虹无人机的察打型产品,作为技术水平国际领先的攻击利器,在多次与美国、以色列等国同种类型的产品同台竞争中斩获冠军,是各国用户和国内外媒体追捧的热点产品。同时,基于彩虹无人机平台,牵引供应商开发四合一载荷,完成国产和进口的各类光电设备、高清相机、雷达设备、电子侦察设备等十余种任务载荷,形成较好的应用扩展性和兼容性。

  公司积极推动无人机向民用领域转化推广,自主开发无人机民用技术,先后完成侦察信息、航空物探、环境监视测定、卫星通信、三维地形测绘、农林保护、灾害救援、安全维稳、水文监测等无人机应用系统集成制造及飞行试验,在地质、海洋、公安、交通、环保、气象、通信、测绘、应急、农林等行业已完成示范应用,在无人机航空物探、测绘等领域已进入产业化阶段并占据相对垄断地位。

  公司作为我国无人机行业的骨干力量,肩负着发展先进飞行器的使命,借鉴多年无人机技术探讨研究成果,在推动未来复杂环境、高空、高速、高机动的新型飞行器理论机理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先期工程技术攻关储备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公司积极实施高端薄膜发展的策略,致力于高科技膜领域的工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构建了“电容器聚丙薄膜、功能聚酯薄膜、光学膜、锂离子电池隔膜”四大版块。

  电容器薄膜作为薄膜电容器的核心介质材料,薄膜电容器主要使用在于电子、家电、通讯、电力、电气化铁路、混合动力汽车、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多个行业。公司具备年产1.2万吨(以7微米计)电容器聚丙薄膜生产能力。公司通过超薄耐高温双向拉伸聚丙烯膜制作技术应用于生产多个型号的电容器用耐高温聚丙烯薄膜、半浸渍型电力电容器用聚丙烯薄膜、高空隙率粗化聚丙烯薄膜等产品;通过电容器用锌铝金属化聚丙烯薄膜制备技术应用于生产电容器用锌铝金属化安全防爆膜、混合动力汽车及电动汽车平滑电容器薄膜、纵向分区式金属化网络型安全膜、高安全性渐变方阻金属化薄膜、大电流脉冲电容器用波浪金属化防爆膜、LED开关电源电容器用金属化薄膜等多个领域用金属化聚丙烯薄膜。

  公司具备年产8万吨各类聚酯材料的生产能力,产品涵盖光伏背板背材用膜,工业、电子与电气用膜,光学用膜,保护膜,电容器聚酯用膜,电子、胶带用膜,密闭式电机用膜,版纸用膜等多领域多规格产品。公司通过功能型太阳能背板基膜制备技术应用于生产耐水解老化型太阳能背板基膜、高阻隔PET、超级PET、三层各异复合结构太阳能背板基膜等产品;通过超薄功能性聚酯薄膜制备技术应用于生产电容器用超薄聚酯膜、低收缩触摸开关用薄膜、偏光片保护膜、偏光片离型膜、MLCC离型膜、光阻干膜、窗膜等产品。

  光学膜主要使用在于高端液晶显示器材背光膜组、抗静电保护膜、触摸屏保护膜、汽车玻璃隔热贴膜等。公司产品有反射膜、增亮膜等系列新产品,涵盖了液晶显示行业所需的全部光学薄膜品类,其中反射膜系列中包含标准型、高挺型、高亮型、抗刮伤型等产品;增亮膜系列中包含标准型、高雾型、高亮型、抗干涉型等产品,并成功开发了雾化膜和量子点膜制备技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扩产建设5000万平方米反射膜生产线,将逐步提升公司光学膜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

  锂离子电池隔膜应用于便携装置用储能电池和动力电池,便携装置用储能电池主要使用在在3C产品(即计算机、通讯和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和电动工具等领域;动力电池主要使用在在新能源汽车、航天航空等领域。公司年产9,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隔膜项目报告期内继续开展多元化调整工艺,提高成品率,成功开发超薄隔膜,同时开发消费类电池下游客户,产品厚度由动力电池厂主流使用的9、12微米转而生产消费类电池厂主流使用的5、7微米,为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打下基础。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在无人机和相关领域实力丰沛雄厚,从经济收入、产品和技术水平以及影响力等多方面总实力处于国内领头羊。现已形成总体、结构、飞控、航电、指控、载荷应用等多专业配置齐全的研究体系,掌握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公司具备完整的研发设计生产体系和大型复杂系统集成验证能力,是国内领先的面向无人机创新研发与集成、飞行验证快速协同机制为特征的系统总体单位。公司市场竞争力较强,以其产品体系完整、性能好价格低、功能齐备、使用便捷等特点,产品已出口至多个国家并成功获得大量国际、国内市场订单,是我国首家实现无人机批量出口且出口量最大的单位,一直在国际舞台上与美国、以色列、欧洲等国的大规模的公司同台竞技,近十年销售额累计数已处于全球市场前三位。彩虹无人机作为我国最具实战经验的成熟产品,在国际、国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电容器聚丙薄膜业务始终保持业内领头羊,在产能规模、产品系列等方面拥有明显优势,并不断往超薄、耐高温方向延伸突破,薄膜应用从家电领域转型新能源领域,能更好地实现用户的个性化定制需求。其中超薄型薄膜、耐高温薄膜、安全防爆膜和高压电力电容器薄膜等高端产品的竞争优势显著。

  公司保持光伏背材业务和超薄聚酯膜材料业务行业领头羊,其中光伏背板背材用膜市场占有率处国内领先;超薄类聚酯膜材料占据行业的领先位置,并打破高端薄型聚酯薄膜的进口垄断,巩固了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公司光学膜产品以反射膜、增亮膜为主,各类品种齐全,能满足多种类型客户的需求,可实现光学膜一整套解决方案。目前生产的光学膜品质优异,质量和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主要供应三星、LG、TCL等国际国内一流企业。

  公司锂电池隔膜生产线为世界上第一条半干半湿法生产线,拥有生产效率高、成本低等优势,技术处行业领头羊,目前处于中试阶段,现已成功开发出超薄隔膜,主要使用在于消费类电池领域。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19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实施新时期发展的策略,坚持深化改革激发经营活力,加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建设、推进管理变革,优化结构强主业、开拓创新谋发展、全力以赴稳增长,保证公司在重要市场开拓、重点项目竞标、批量生产、履约交付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管理效率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大幅度的提高。双主业发展形态趋势良好,无人机业务圆满完成重组业绩承诺,在无人机制造领域产品型谱进一步丰富,实现军民市场资源优势互补以及传统军贸市场和国内市场的规模扩张,多个型号在国内外市场实现突破;新材料业务在报告期内,部分膜产品因政策调整、同业竞争加剧、产品营销售卖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跌入历史低谷,但公司已积极开展内部业务整合及产品结构布局调整,尽快走出部分膜业务低谷。总体情况看,公司的研发和推出新产品的能力得到逐步加强,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2019年公司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31.005亿元,同比增长14.0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9亿元,同比降低4.10%,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权益,使企业得到了较好地发展。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国际国内并重,军用民用协同”的市场开拓模式,在巩固已有市场的基础上拓展新市场方向,积极地推进国内外军用、民用市场竞标与项目签约,先后组织完成大型对外演示和市场推介活动10余次,充分的利用积累的大量飞行数据和国外实战使用经验,打造市场推介亮点。全年实现与多个用户合同签约,签约额创历史最好纪录,尤其在测绘、森林防火及航空物探等民用中大型无人机领域继续保持领头羊。同时,公司在型号产品订货、无人机巡线、无人机培训等领域持续发力,批生产工作继续保持高位运行,项目履约进展顺利。

  新材料业务通过调整经营销售的策略,积极开拓战略客户,产销两旺。同时公司制定合理的销售政策,在生产所带来的成本上制定方案,从产品结构调整,原材料采购、制造成本及现场管理等方面做有效控制,继续领跑新材料业务行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无人机科研生产及试验工作有序推进,承担重大基础科研、重大专项、军用科研、民用领域应用研究等科研与示范任务,共开展以AR-1改型、CH-4改型、CH-5产品化为代表的10个型号60余个科研或履约项目,产品研制与改进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先后突破了以新一代航电架构、通用飞控计算机工程样机研制、抗干扰导航与高精度惯导及微波着陆引导工程化应用、MRO售后服务系统及快速响应机制、螺旋桨国产化替代选型及测试、密集编队飞行试验以及倾转旋翼机首飞试验等为典型代表的关键技术群。全年各型无人机累计完成飞行超过1200架次,总航时超5000小时,总航程超过100万公里,AR系列机载武器国内外累计发射命中几率大于98%;完成专利申请118项,发表论文50余篇;通过成果鉴定5项,各项数据再创历史新高。

  新材料领域,公司通过持续技术创新投入,成功突破了超薄规格膜的生产的基本工艺,成功研发用于笔记本电脑的涂布反射膜、无阻隔膜量子点膜技术、复合增亮膜等,部分产品有望打破国外垄断、实现替代进口,继续保持高端薄膜领域的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台州无人机基地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且相关生产线已完成安装调试工作,首批彩虹无人机在基地成功总装下线;完成无人机控制管理系统创新实验室一期建设硬件采购及平台搭建;开展导弹装配车间建设,形成两条独立的电子弹总装测试生产线,大幅度提高战术导弹生产能力;天津基地二期工程完成主体建设即将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新增年产5000万平米反射膜生产项目已开始实施,为公司逐步提升在中大型无人机和膜领域的竞争实力和市场占有率发挥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高水平发展为核心目标,立足上市公司本部实施战略财经管控、重点项目研发和资本运作平台的定位导向,完成公司本部组织机构优化与调整,制定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管理市场化转型方案,对子公司探索实行“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权与监督相统一”的管控体系,完善以战略规划、预算管理、计划执行、业绩考核闭环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流程,建立人员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的管理制度,健全子公司治理、关键人员管理、财务管理、采购招标、固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规章制度体系,慢慢地加强公司的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宣传工作在品牌建设领域深耕细作,统筹协调品牌的传播管理。全年积极参加各类航展活动,品牌频频亮相于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简氏防务周刊》等国内外顶级媒体,并荣获“2019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最具成长性新材料产业上市公司”,极大提升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参加由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等8部委联合主办的2019年中国先进的技术转化应用大赛,其中CH-5无人机系统凭借领先且原创性的核心技术、优异的性能、完善的保障以及军贸、国内军用和民用“三栖”市场应用转化能力,在决赛中以总分第一名的非常大的优势斩获大赛金奖,CH-101无人机系统获得大赛优胜奖,极大提高了彩虹无人机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研究制定覆盖公司党委、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按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法制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多次法治专题讲座和法治教育学习活动,做到决策事项法律审核全覆盖,加强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目录和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推动公司科学发展。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实物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实物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2)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3)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实物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实物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实物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结合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实物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实物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来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实物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合使用的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公开披露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金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0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董事赵立晨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胡梅晓先生代为表决。公司董事长胡梅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常明先生、马东立先生、徐建军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出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0,049.53万元、总利润28,420.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88.24万元,相比2018年变动14.04%、-5.66%和-4.10%。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231,882,442.04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87,732,942.6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529,755,059.75元。按照持续回报投资者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946,062,6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28,381,880.5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企业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赞同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3,101,187.43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29,57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设备及技术服务34,0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184,240.00万元,其他关联交易111,330.00万元。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62,983.74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设备及技术服务13,793.25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142,109.98万元,其他关联交易107,080.51万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胡梅晓先生、王献雨先生、胡锡云女士、赵立晨先生、黄国江先生、邵奕兴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10、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17号青年公寓A座一层会议室。

  6、审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线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9”,投票简称为“航天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做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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