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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工商解说“新消法”:拆包装剪吊牌不影响退换货

时间: 2024-06-16 12:43:48 |   作者: 静电保护膜

  刚在某楼盘收房,立马收到装饰公司的电话或短信;购买的衣服或鞋子尺码不合适,想退货却被商家回绝;遇到产品质量上的问题,想送检却因高额检测费而抛弃维权这是1月2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工商局安排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举行的贯彻落实新《顾客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的训练会上,工商人员、律师给我们回答的一些遍及的问题。而此前,本报热线也接到不少读者反映这类问题,为此,记者在这里逐个为读者释疑。

  问:关于新消法中赋予顾客网购时7天无理由退货的“懊悔权”,一些经营者表明,实体店或线下买卖中,一向都是这么许诺的,但都带有一些附加条件,比方首要要看产品是否无缺,会不可能影响到二次出售;别的,贴身的衣物,如内衣、内裤一般是不能退换的;而衣服一旦穿上身,肯定会先拆掉包装、剪掉吊牌。这种状况下,产品还算不算“无缺”呢?

  答:“包装、吊牌又不是用来穿的。”广西广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泽明以为,这些隶属部分不是产品的功用部分,商家不能以此来回绝顾客。但欧阳泽明也提示顾客,这些隶属部分最好要保存一段时间,以防遇到需求退换产品的状况发生。

  近来,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朱剑桥承受访谈时也着重,顾客预备退货的产品自身没有发生毁损,便是无缺的,就可以无理由退货,包装拆掉了,和产品无缺是不相违反的。商家假如提出拆封了就不给退换货,是不符合新消法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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