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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时间: 2024-05-13 11:28:27 | 作者: kaiyun中国登录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亿元,将新增4.5万吨/年特种高分子材料产能,实现公司现在存在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体系实现产品协同,完善公司在特种高分子材料产业的平台化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在特种高分子材料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坚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路线,执行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平台化战略,特种高分子材料占比不断的提高,客户结构持续优化,盈利能力逐步改善,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
公司自2014年收购韩国三星LCP项目后,历经“外来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等多个阶段的创新发展,已经具备参与全球化竞争的能力,成为莫仕、安费诺等国际知名客户的材料供应商,并于2021年成为国内LCP产销量最大的厂商,具备较强的市场地位。2022年及之前,公司LCP合成树脂主要原材料联苯二酚(BP)大多数来源于于海外供应链,2021年下半年,公司LCP原材料联苯二酚(BP)开始受海外供应限制影响,公司LCP产销量同比会降低。今年二季度以来,国内外联苯二酚(BP)供应商已经恢复向公司批量化供货。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LCP原材料联苯二酚(BP)原料供应问题已解决,随着国内外更多新建联苯二酚(BP)产能的投产及产能逐步释放,公司LCP将重回良性发展阶段。
同时,公司新增2万吨/年LCP材料产能后,有望成为全世界头部LCP材料厂商。原料供应问题的解决,充足的产能规模、规模化效应的释放等都将有利于公司逐步提升LCP产品的竞争力及行业地位,更好地参与全球化竞争,并加速下游企业对国产高端材料的验证进程,更好地满足其国产化高端材料的需求。
公司持续稳固LCP材料在电子设备散热系统、高速通信领域、电子烟行业和AI算力设备上的领头羊。散热系统领域,除笔记本电脑散热系统外,客户通讯散热系统、新能源汽车车载散热系统、AI算力设备散热系统也慢慢的开始使用公司LCP材料方案。在高速通信领域,公司新开发的低介电、低损耗LCP实现了在通讯高速连接器和射频连接器中的应用;导电级LCP材料完成行业头部客户的测试和认证。此外,结合消费升级趋势下带来的客户材料性能提升的需求,公司与客户积极开发特种高分子材料解决方案来实现用户要求,公司电子烟专用LCP材料已获得全球第一大烟草公司PM国际公司的电子烟材料供应,并且得到其他境内外重要客户的认证和批量化使用。在通讯应用方面,为实现用户高频下介电性能的要求,公司开发的介电常数从2.7-8.0可调的LCP材料,可为客户提供多种通讯频率下的介电常数材料选择,已在通讯连接器中成功应用并批量出货。用于通讯连接器的电磁屏蔽EMI材料,已实现批量试产。公司成为中国大陆第一家LCP材料取得EIS绝缘系统认证的企业,为后续LCP材料在汽车电子市场的有效释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PPA材料方面,公司已实现PPA材料合成、改性的产业链布局,具备了规模化树脂合成的生产能力,提升了PPA材料的成本优势,第二期“5,000 吨/年高性能聚酰胺(PPA)树脂及复合材料项目”已经开工建设,预计建成后将极大地满足协同化客户订单需求。公司可自主研发多规格PPA材料,已经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和电控系统,以及通讯电子行业的精密连接器、Type C等场景,实现对电子电气、汽车部件、金属取代等领域的覆盖。同时,公司充分把握全球供应商变化格局,以全球化的标准不断的提高自身材料技术,PPA纯树脂实现批量化出口。此外,公司PPA在新能源汽车热管理和三电方面已完成多家客户的测试和认证。公司已成为全世界无人机领域头部客户的供应商。在智能穿戴领域,取得了国内某头部通讯类客户一级供应商的智能手表指定认证。同时,实现了在车载电装部件上的应用,并得到头部新能源车企的认可和使用。
含氟高分子材料方面,公司持续通过平台建设向下游延伸制造能力,半导体设备用高纯PTFE装备、通讯用绝缘子PTFE产品等实现技术工艺突破。公司实现对多种特种高分子材料的型材加工平台的搭建,并已形成规模化量产及销售。同时,通过龙门铣床、五轴车铣复合机床等设备的导入,逐步提升高性能材料加工能力,力求为客户提供特种高分子材料一站式全方位解决方案。
碳基材料方面,公司利用多年研发积累的界面处理技术和分散工艺技术,提高碳纤维、纳米碳管等碳材料与树脂界面结合力,充分的发挥的碳材料的优异特性,复合材料性能到得到大幅度提升。目前公司利用此技术开发碳纤维增强材料大量应用于行业无人机的桨叶和机身,以及新能源汽车的轻量化部件。公司的纳米碳管复合材料具有低添加量、高导电、低碳痕、低挥发性气体、优良的物理性能等特点,在半导体行业正逐步替代传统炭黑和碳纤维抗静电材料,未来有望成为半导体封装行业的主要材料方案之一。
此外,公司围绕“塑造人类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在机器人、家电、娱乐视听、智慧家居、通讯、无人机等领域,聚焦新产品及新应用,开发出了一系列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在储能电源领域,公司通过不断技术创新,推出了全系列结构件材料解决方案。针对北京冬奥会带来的户外运动器材需求增加,推出了一系列碳纤维及玻纤增强材料,以及针对滑雪运动用品的增韧耐寒级材料。在通讯行业,针对于高频下介电性能的要求,公司开发了覆盖介电常数从3.0-9.0的PPE材料,可供客户在多种通讯频率下选择正真适合的介电常数材料。在家用空调领域,针对新风空调的普及应用,公司及时推出了抗菌级材料及免喷涂布纹色材料。根据下业需求公司推出了PC、PC/ABS、ABS等树脂的全系消费后循环材料(PCR),为减少碳排放、节约世界资源贡献自己的力量。公司继续保持在无人机飞控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提供安全可靠力学表现的高模量增强级特种尼龙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2万吨LCP树脂材料项目完成厂房、配套设施和首期产线建设及安装工作。该项目将通过释放公司技术储备缓解目前行业LCP材料供应紧张局面,进一步实现用户多样化高端需求,为通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新能源、电气、无人机等行业客户的真实需求提供服务保障。公司正依据有关要求,推进办理该项目的建设验收相关手续。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第二期“5,000 吨/年高性能聚酰胺(PPA)树脂及复合材料项目”建设进度,预计建成后将极大地满足协同化客户订单需求,满足未来客户订单增长需求。
2022年,公司以自有资金6,800万元收购株式会社华尔卡持有的上海华尔卡(现已更名为上海沃特华本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华本”)51%股权。报告期内,沃特华本营收收入及盈利水平同比显著改善。公司通过收购实现在上述领域业务的高效布局,加速公司现有其他特种高分子材料在上述领域的应用推广。同时,公司积极借助国内氟材料资源优势与现存业务协同,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高端氟材料供应链自主可控服务,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亿元。公司本次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将与公司现在存在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体系实现产品协同,完善公司在特种高分子材料产业的平台化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在特种高分子材料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在新材料领域战略方面高质量发展。
汽车材料方面,公司在国内外多家知名汽车企业主机厂成功获取了多款部件材料认可和使用,部分项目已实现批量化供应。公司激光焊接材料已经在车辆电子系统上得到主机厂T1的认可。车身轻量化及环保结构件领域,公司在高亮黑及金属色免喷涂材料产品方面多款大格栅、外饰柱、保险杠下饰板材料量产供货。
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与T、B、H及其他多个国产汽车品牌的材料开发合作进展顺利,部分项目已量产。新能源汽车电子电气方面,公司在电子继电器、功能阀、电池动力总成、HUD抬头显示、充电桩、充电枪等领域的特种材料持续取得突破,并实现量产。公司开发的特殊介电材料已经成功批量化用于智能汽车车载高精度定位天线,该方案正在多家新能源车型中推广使用。
公司自2021年开始PPS改性材料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PPS产品需求向好,积极开拓PPS在电机绝缘零部件、DC-DC 转换器、电源模块、转速传感器、电磁线圈、绝缘套管、变速齿轮、轴承支架、电刷柄、外壳/罩盖等领域的客户,目前已经与汽车零部件行业知名客户及知名电容器制造商客户建立了深度合作伙伴关系。随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在两年建设期后的逐步达产,公司目前正在接洽的客户在完成试料后也将逐步实现产能爬坡,二者在时间周期上有一定的匹配性,为新增产能的消化奠定良好的市场、客户基础。
其他新能源领域,公司开发的光伏专用聚苯醚材料契合光伏行业连接器发展需求,成功导入组件零部件供应链企业,实现量产并解决了光伏行业客户关键材料供应链自主可控需求。电源领域,针对移动储能行业便携、安全需求开发的移动储能电源全系列材料方案,获得了部分行业领先客户的认可。
公司在继续保持在无人机飞控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为消费机、植保机、快递及外卖行业无人机提供包括机身、云台、飞行动力系统等多部件在内的安全可靠的高分子及碳纤维复合材料解决方案。针对户外运动器材应用需求,公司推出一系列碳纤维及玻纤增强级工程塑料,成功应用于户外滑雪、水上电动冲浪装备。公司医疗耗材材料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美国药典USP6认证,并实现了重要客户的批量化使用。在家电领域,公司开发出一系列长纤增强PA材料实现以塑代钢,在减轻产品重量的同时为客户降本增效;针对家用空调的多色彩个性化需求,公司成功推出多款颜色的仿金属免喷涂材料。
公司为国内外机器人行业客户提供LCP、PPS、特种尼龙、改性工程塑料等可用于机器人电机电控、连接器及身体结构件等部件的材料方案,满足机器人行业客户轻量化、精密集成化、高速信号传输等多种要求,为“塑造人类美好生活”持续贡献公司智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线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编制完成《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与会董事同意《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2)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自有资金(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244,870.63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996,226.42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线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尊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编制完成《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与会监事同意《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公司增加收益,提高资产使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244,870.63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996,226.42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的过程,能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