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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发布合同》模板时间: 2024-07-15 01:33:59 | 作者: 广告宣传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4.对于乙方错误、遗漏或不按期发布广告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1)免费重发或补发相应网站、频道、栏目、页面、位置和发布形式、时段、次数、时间等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广告;或返还错误、遗漏、不按期发布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广告的相应款项。
5.甲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可以要求乙方发布违反上述法律规范的广告。
7.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将所要链接的网址通知乙方,要换掉广告的发布频道、栏目、 页面或位置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有权核实甲方广告的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广告, 乙方应在广告发布前 日通知甲方进行修改。
3.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发布甲方广告。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己经甲方确认的有关广告发布事项。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于错误、遗漏或不按期发布广告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时进行更正和补救。
6.乙方应保证已经获得本合同约定的广告的发布网站和特定频道、栏目、页面、位置及 形式、时段、次数、时间等的广告发布权。
7.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可以从事违反上述法律规范的广告发布行为。
1、甲方确认广告已按期正常发布,且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后,按照以下约定付款:
甲方在广告发布结束后,即 年 月 日前付清最后一笔广告款 元(人民币 元整)给乙方;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二)因非甲方问题导致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顺延履行或者解除本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三)因乙方问题导致发布的广告时长、内容错误的,乙方应按本单合同发布额的双倍进行补偿。
(四)因重大突发新闻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 甲方授权乙方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使用其提供的企业名、企业标识、业务标识、商标等。乙方保证仅为本合同约定的目帥正确、合理地使用上述名称、标识、商标等,不得擅自改动、歪曲其整休形象和组成部分,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2.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广告样片、样稿、样带和其他宣传资料及其中所包含的创意、设计、图形、图片、文字等素材以及因本合同产生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图案、图像、配音、配乐、文字、专题片语、卡通人物形象、FU邻片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 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3.本合同因履行完毕、解除或不可抗力等终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样片、样稿或样带和其他宣传资料移交甲方,并且不得继续使 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本协议的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也不对这种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前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台风、洪水、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2)战争行为、公敌行为、恐怖活动、暴乱、暴动和罢工,不包括劳资纠纷、任何信用或等。
2、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依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事故相应的权威部门出示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4、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达不成协议的,本协议终止。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合同双方都同意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部分。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章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