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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生鲜食用农产品约束过度包装新国标发布时间: 2024-06-21 20:29:20 | 作者: 档案袋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记者赵文君)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22日发布《约束产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国标清晰了蔬菜(含食用菌)、生果、畜禽肉、水产品、蛋共5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断定办法,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过度包装指的是包装空地率、包装层数或包装本钱超越要求的包装。新国标针对不一样类别和不同出售包装分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至25%包装空地率上限,蔬菜(含食用菌)、蛋不超越3层包装;生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越4层包装。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本钱与出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越20%,对出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蛋,包装本钱与出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越15%。
鉴于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生鲜、易腐等特性和工业需求,出售包装在生鲜食用农产品产品供应链中还有保鲜、保活等功用,新国标特别注明“不包括物流防护包装和冷却、气体调理、防潮等保鲜保活功用性用品”。快递纸箱塑料包装为物流包装,因而不算出售包装。
为防止对农业出产经营活动形成不必要的影响或发生新的资源糟蹋,新国标设置了6个月的施行过渡期,并规则“施行之日前出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出售至保质期完毕”。施行后,出产经营主体应按照规则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出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规划。